[标签: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 我爷爷快90了前天出了交通事故以致过世责任不在我爷爷 司机并没有逃离现场司机是别人雇来的 两人都属于城市居民北京的您就当司机平均月收入一千五算吧 我平时对这方面不怎么了解突然发生真是不知所措希望知道的能告诉我我大概应该向他要多少赔偿金呢真的很急谢谢 好评率:0% 其次,可能您看到上面兄台们的介绍,有点头大。简单总结如下:应得赔偿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具体金额需要向交警队咨询)/年×5年+丧葬费(上一年度6个月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 第三,从上面而言,实际计算下来,获得的赔偿金其实不高。但是您记住对方司机全责的话,致他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是要追刑的,对方不想把牢底坐穿(判缓刑),就让那小子再支付家里多少钱,那看您家里的意见了。如果说为了爷爷出气,坚持判对方实刑就是了。 第四,您还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敬请留言。 不过也真不知道向他要多少合适用我妈的话说陪的不满意直接法院让他坐牢不管他有没有人哪怕半年也要让他做! 是的,记住一点,国家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虽然家里已经乱成一锅粥了,记住和对方交涉,一定要冷静,争取利益最大化。如果在赔偿金上不能令家里满意,对于交通事故。那就给爷爷出气。 谢啦大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下面以不满六十周岁的受害人为例进行说明。 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还有其他的赔偿比如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所以我想知道大概的一般会陪多少 如果司机没有能力赔偿你们,那么车的车主也有连带责任。 2、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看看廊坊特大交通事故。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3、具体计算标准,以北京市公布的标准进行计算。 责任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只要对方机动车在事故中存在责任,那么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出部分按照责任赔偿。 2009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 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是。另有医药费、丧葬费、交通费等 赔偿义务人包括车主、单位、挂靠单位、保险公司等。 而对于起诉请求的话,你们可以司机、或司机加车主、或直接让司机的雇主以被告主张权利。不管以谁作被告主张权利,别忘了,该车是否有交强险或商业险,有的话,可一并作为被告起诉并要其承担赔偿责任,这样,更有利于保护你们的权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现就你说的情况回答如下: 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人均上一年度北京统计部门的人均纯收入数乘以每人五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此年限赔偿);二、医疗费。按实际发生凭医院正规发票实际数额赔偿.。三、护理费。基于第二种情况医院出具所需护理人数(有固定收入的按护理人员因工作停工被扣发的数额,农民则以无固定收入,按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平均到天计算,也以残者住院期间的天数计算)四、误工费。(计算情况同第三项)五、被抚养人生活费(残者的孩子和父母)。不管多少个被抚养人,其总赔偿不超过上一年人均生活费开支一个人数额的总数。具体还要计算出相应的费用:1、孩子:未满十八周岁,有几个孩子算几个孩子的费用,然后除以残者配偶应承担的一半,即是应赔偿孩子的费用;2、父母:如前先算出父母的费用(方法:按二十期限计算,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年令每增加一岁,赔偿费用递减一年,计算依据同上标准,然后除以父母全部子女的人数,就是应对残者老人应赔偿的数额。该两项费用算出后,看是否超出一个人的总额,超出只能按一个人总额赔偿,不足,则按实际数额赔偿。六、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住院天数,每天一般为二十至四十元。七、营养费。按住院天数,且需有医院的意见才可获得赔偿,标准同第六项。七、精神慰抚金(此费用只在对方伤残或死亡的情况下,当事人或其权利人要求民事赔偿时才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的情况予以酌定,最高额度不超过元。另外,还可以凭票据请求交通费、处理事故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 望能帮助解决你们所遇到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