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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庄法庭巧用裁判化解重大矛盾

时间:2012-04-08 13:27来源:美人鱼 作者:汉咪子喵呜 中国法律网

对已判令要追回的房屋和已事实处分的服装店,以及双方各自主张的11万元债务,如果不能合理的确认和分配,无疑将使矛盾更加激化。主审法官充分运用业务知识和审判经验,分析认为服装店及住宅形成于二人共同生活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住宅已判决追回,由肖男持有,服装店虽已转让,但其替代价值存在,由肖女持有,交通事故。二者价值相当,不再调整;原告所称的债务,虽有汪×曾起诉的材料,但借条无被告签字认可,对于魏桥创业人论坛。无法判断真实性,不应由肖女承担;肖女所称的11万元借款,虽有信用社的借款合同及借据证实,其中高档西服20多万套。但形成于双方关系恶化之后,并且开设服装店在先,其单方将服装店转让给自己兄弟,亦没有确凿证据以证实服装店的真正价值,要求肖男承担债务亦不成立。本着化解矛盾,调解优先的原则,主审法官多次给双方做工作,但由于两人为了财产及离婚五次走上法庭,各自支付一万余元律师费,已势同水火,为避免当事人对法院的公正产生疑虑,在判决前法官的观点不便对其表明,主审法官将案情及时向陈维学庭长和王宏波副院长进行了汇报,做出了准予肖男与肖女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分配财产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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