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判断一起交通事件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同时具备车辆、道路、过错或者意外、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五个要件。 (1)交通事故必须具备“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要件。 A.“机动车”即动力装置轮式车辆,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B.“非机动车”即人畜力驱动或者受限制的动力装置交通工具,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2)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道路”要件。 “道路”即允许社会(公众)机动车通行的场所,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过错或者意外”要件。 行为人必须因过错(包括故意、过失违章)导致交通事故;或者因为意外事件导致道路交通意外事故。 (4)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损害结果”(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要件。 A.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指仅造成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成立交通肇事罪。 B.人员受伤交通事故:指造成人员轻微伤、轻伤、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人员受伤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主要责任且重伤1人以上(具有严重违章行为)或者重伤3人以上(一般违章行为)的,成立交通肇事罪。 C.人员死亡交通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人员死亡交通事故死亡1人以上且负事故全部、主要责任,或者死亡3人以上且负事故同等以上责任的,成立交通肇事罪。 (5)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因果关系”要件。 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损害结果必须与行为人交通违章或者交通意外事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则不是道路交通事故。 【陈其象律师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是“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路”上(社会机动车通行地方)违章或者意外因而(因果关系)发生人损、财损的事故。 ①无“车”不构成交通事故;行人与行人在道路上发生碰撞造成人员伤亡的,不属于交通事故。 ②无“路”不构成交通事故;但可以构成路外事故(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③无“损害”(如“有惊无险”)不构成交通事故。 “车撞狗(动物)”符合交通事故构成要件,应当属于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但现行交通事故法律规定空白(无明确规定)。 ④无违章、无意外不构成交通事故。 利用交通工具故意致人伤亡、财产损失的,以及“碰瓷”现象,均不属于交通事故。听说房产证上加名字。 ⑤无因果关系不构成交通事故。 【特别说明】交通要素无接触也可以成立交通事故。如因躲避其他违章行驶的车辆而发生的事故属于交通事故;违章停车导致其他车辆发生的事故可以构成交通事故。 2.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正确处置事故现场?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保持镇定,严格按照以下五个步骤正确处置:①立即停车→②采取安全保护措施→③保护现场→④迅速报警/或“私了”→⑤立即疏散。 第一步:立即停车。 车辆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怀疑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 【律师提醒】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立即停车涉及到事故责任的认定。 A.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立即停车,本来不负事故责任或者只负事故较轻责任,有可能被认定为较重事故责任。如,因为没有立即停车而被交警部门认定为没有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而负事故责任或者负事故较重责任。 B.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立即停车,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离事故现场或交通肇事逃逸: ①交通肇事后逃离事故现场属于严重违规行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致1人以上重伤即构成交通肇事罪(普通交通肇事需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致3人以上重伤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②交通肇事逃逸属于加重处罚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普通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步:车辆驾驶人停车后,应当立即采取以下安全保护措施: (1)拉紧手制动; (2)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 (3)设置警告标志牌。 【律师提醒】 ①停车后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可以有效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车辆驾驶人停车后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得当,对次生事故责任认定至关重要。 ②警示牌设置的距离要求为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高速公路要求在150米以外。 因警示牌设置距离不够(甚至只差一两米)导致次生事故而被认定负事故责任的并不少见。因此,当事人在不能准确判定距离的情况下,应当尽量将警示牌设置远些。 第三步:保护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并留下后果的具体场地和空间范围。 (1)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当事人必须使用肇事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应当在路面上标明肇事车辆的位置和伤者倒地的位置。 (2)对于“私了”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并签字确认交通事故协议书“事故事实”、并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再撤离现场,避免先行撤离现场后赔偿协商不成无法认定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 【律师提醒】交通事故现场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勘验现场、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和处理交通事故的最重要依据;是认定当事人事故责任的关键。 ①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②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不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否查清交通事故事实,均承担全部责任; ③当事人未保护现场导致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没有特殊情况,一般由机动车一方对非机动车一方或者行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步:迅速报警或者“私了”。 (1)对于依法不能“私了”(包括依法不得“私了”和无法达成“私了”协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待交警处理。 (2)对于依法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私了”的道路交通事故: A.当事人在签字确认“事故事实”并保留拍照或者划标现场事故现场位置后,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事宜; B.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撤离现场前应当先签字确认“事故事实”)再进行协商赔偿事宜。 【律师提醒】 ①对于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迅速报警,等待交警处理。 ②对于依法“私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撤离事故现场前必须先签订确认“事故事实”,避免撤离现场后对方翻脸不认,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第五步:立即疏散。 由驾驶人员或者车上其他人员(驾驶员死亡或者无法行动的)组织疏散,防止次生事故。 最后,出险后当事人应当在48小时内或者保险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即通知保险公司发生了保险事故。否则,因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损失无法认定时,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陈其象律师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一定要保持镇定,按照上述步骤正确处置。 3.哪种情形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可以“私了”?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即“私了”,是指当事人私下协商解决轻微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一种处理方式。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过失造成机动车轻微碰凹、刮花、机件损坏等,损失金额一般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以内的交通事故。 按照目前交强险相关规定,有责任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无责任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人民币。
【陈其象律师提示】 ①当事人务必准确了解哪些交通事故依法可以“私了”,哪些交通事故依法不能“私了”。对于依法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切勿怕麻烦或者担心交警部门“扣分”、罚款而盲目“私了”,否则将后患无穷! ②依法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盗窃判几年。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交通事故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该协议书相当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可持此协议书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 ③对于依法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同时,因该协议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不应当具有约束力。 ④《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仅限于财产损失事故,对财产损失金额没有限制。对于财产损失数额巨大的交通事故,因涉及保险理赔问题,甚至还涉及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犯罪问题,当事人最好不宜“私了”。 4.交通事故“私了”有哪些程序要求?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①查看财产损失情况→②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关键)→③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④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签订书面赔偿协议(重要)。 第一步:查看财产损失情况(基础)。 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设置警告标志牌后,双方当事人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 第二步: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关键)。 简单查看财产损失后,人员立即转移到路肩或者路面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2)当事人不愿“私了”或者虽然愿意“私了”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提示】 ①事故事实及成因一定要采取书面协议形式,即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不能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以免一旦撤离现场对方翻脸不认人,导致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②“事故事实”协议具有“固定”事故现场的效力。 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协议后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将以“事故事实”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当事人责任;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共同申请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第三步: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各方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 【提示】 ①当事人未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不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应当选择报警处理; ②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撤离事故现场前,还应当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标划事故现场位置,作为现场的保留证据。 第四步:保险报案和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书(重要)。 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后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双方当事人对具体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就赔偿协议发生争议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可以(只能)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本见附件。 【陈其象律师提示】 ①交通事故“私了”的当事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不具有行为能力人不能“私了”,达成的协议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交通事故“私了”必须是书面“私了”,即达成包括“事故事实”和“赔偿协议”在内的书面《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 ③交通事故“私了”决不是所谓的“掏钱私了”。“掏钱私了”后因事故现场已经不复不存在,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一旦引起纠纷,当事人将有口说不清,后患无穷。 ④当事人达成《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后,对事故事实和成因发生争议,可以由交警部门受理;对赔偿协议发生争议,交警部门不予受理。 ⑤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事后不得反悔。但是,如果该协议存在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可变更情形,则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免费的法律在线咨询网:——聚集全国各地律师;为全国范围内有法律需求的公众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法律法规查询、法律常识浏览以及全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查询。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