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店莫名蒸发顾客手中会员卡作废来源:福建之窗 作者:user3 时间:2011-05-04“会员卡中的费用才用了一半,美发店竟然找不着了,真是太气人了!”近日,读者林小姐致电本报,反映她在鼓西路一家美发店办理会员卡后,该店却人去楼空的遭遇。 3年来,读者林小姐一直在鼓西路一家名为“欧丽仕”的美发店消费。几年来,林小姐在该店消费不菲。去年年底,林小姐到“欧丽仕”美发店剪发时,店员向其推荐办理免费会员卡。工作人员表示,只要预付款100元,就可以成为该店的会员,相比看交通事故。同时可以接受13次洗发的服务。林小姐感到会员卡的确十分优惠,于是便办理了一张。厂房租赁协议范本。 办理会员卡后,林小姐只去该店消费了4次。21日下午,林小姐去该店理发,发现理发店变成了家童装店(如图)。对此,林小姐十分意外。 美发店旧址成了童装店 昨日,记者随林小姐来到“欧丽仕”美发店旧址。在新开的童装店内,服装店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童装店是上周开业的。一周来,已经有10多人到店里询问美发店的消息。 随后,记者拨打了会员卡上的联系电话,结果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而根据会员卡上的乘车方式“湖头街公交站下车农行正对面”,记者发现如果照此乘车的话,实际到达的位置在西洪路上,而在西洪路农业银行对面根本没有名为“欧丽仕”的美发店。 多方查找无果,林小姐于是拨打投诉,得到的答复是由于该店已经“蒸发”且无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处理。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与市消费者协会取得联系。工作人员介绍说,此类会员制往往规定顾客在消费一定数额后就可以成为会员,享受打折或其他免费活动。但由于“会员制”消费尚缺少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作为约束,因此并不十分规范。如果商家恶意卷款潜逃,而且并未在辖区工商部门备案,消费者往往会蒙受损失。 针对林小姐的遭遇,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根据《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交通保险 。发卡企业的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现在的确有些商家在办理预约消费卡时有欺诈行为,比如经营者携款潜逃等。遇到这样的情况,对于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消费者应该向公安部门报案。 蔡律师表示,如果预付消费遭遇到商家倒闭或卷款走人的情况,顾客可采取3种方式来维权:第一,以商家欺诈的名义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第二,以商家诈骗的名义提请刑事诉讼,但诈骗数额应达到立案条件;第三,由行政主管部门对商家进行查处。但是,这些方式可能会因找不到投诉主体,施行起来有一定难度。他提醒顾客在消费过程中,要理智对待各种优惠活动。 点评律师 免费咨询 简介:蔡思斌,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骨干律师,从业十余年,办案实践经验相当丰富,办理了数百宗包括合同、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刑事等案件,办案力求“高效、迅速、缜密、周到”,坚持以专业的水准、热诚的态度和细致的作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诚信的法律服务,深受众多当事人好评。...[]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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