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重新叙述: 我村一组与二组的林地权属划分不清,导致双方村民时常发生摩擦,甚至发生村民群殴。一组与二组相距约一里多,但一组村民称,他们地界划到二组寨边(与二组寨边只有五十多米),其理由是二组的祖宗是从一组搬迁去居住的,所以林地就是划到二组的寨边。但是搬迁是哪一代,交通事故女尸图片。双方村民都不清楚。二组村民则坚持认为,自己的林地是从1955年土改后分得的,到了1981年国家又进行分田到户,二组村民又按照国家的政策分配得了该林地.然而双方均无任何凭据,现在一组村民则称林地是祖宗的“遗产”,权属应该属于一组,我不知道东莞公司注册查询。一组的做法是否与现行政策有违背,其法律依据是什么。两组中哪一个组的法律依据更充分。 1977年两组因砍有争议的林地树木,引发两组村民发生群架,造成双方多人受伤。2011年高铁开工占压土地,有了后,双方又发生了矛盾,2012年4月1日乡政府成立了调处工作组到双方有争议的林地进行现场调处,因个别村民不冷静,加上在场的乡司法所领导处置不当,又让双方发生了打架,关于离婚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划分)。造成一组组长受轻伤的事件。综合以上事实来看,应该哪一个组更有胜算。敬请律师给予我一个确切的答复,谢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