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损害 >

2012假期出游的新版旅游合同

时间:2012-01-08 09:43来源:拉布斯基 作者:一杯春露 中国法律网

    2012假期出游的新版旅游合同

    来源:巧顾网 作者: 时间:2011/12/02 推荐合同法律师: 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9月1日起实施,增加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一日游未经同意增加购物次数或另行付费项目等擅自变更合同内容行为 8月3日,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向社会发布了重新修订的《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09年版)和《大连市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2009

      新版旅游合同示范9月1日起实施,增加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情形。损害

      一日游未经同意增加购物次数或另行付费项目等擅自变更合同内容行为

      8月3日,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向社会发布了重新修订的《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09年版)和《大连市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2009年版),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2005年,市旅游局、市工商局联合制定出台了两个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在4年的运行过程中,学习损害。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旅行社和旅游者的认可。2009年5月,国务院和国家旅游局先后颁布实施新的《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我市两个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的主要依据发生了变化。

      1 增加了合同约定事项

      《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说明中,要求旅行社对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

      正文中增加了旅行社许可证编号、经营范围、经办人、签约地点、旅游费用的交纳和旅行社内部监督投诉电话等事项。增加了《地接社名单》,将应当告知旅游者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名称、许可证编号、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列明。在《大连市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中增加了许可证编号、经营范围、签约地点、旅游费用和旅行社内部监督投诉电话等事项。

      2 旅游者和旅行社义务更明确

      《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中旅游者义务增加了一项,即“在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危急情形时,旅游者应积极配合旅行社及其委派导游人员的安排”。

      旅行社义务增加了三项:一是旅行社要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旅游者各种证件资料,不泄露旅游者提供的个人信息;二是旅行社安排的交通、住宿、餐饮、购物、景区等企业和场所应当具有合法资质;三是旅行社非因不可抗力不得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

      3 增加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规定了合同变更的三种情形以及增加或损失费用的承担责任。在合同解除方面增加了两项内容:一是在旅游行程开始前,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sunhai/2011/1117/43084.html。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时,合同解除,旅行社退还旅游者预交的全部旅游费用,已经实际发生的旅游费用,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二是为保护旅游者权益,增加了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相关旅游费用的约定。

      在《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中约定,旅行社安排的交通、餐饮、住宿、购物、景区等企业或设施、场所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应当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大连市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中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增加了两项:一是旅游者在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旅行社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有未经旅游者同意增加购物次数或另行付费项目等擅自变更合同内容行为的,除退还团费外,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新闻

      约定内容必须合法行程不能擅自变更

      旅游合同专项检查

      市旅游局日前作出部署,于今年下半年开展旅行社行业旅游合同专项检查工作。主要检查旅游合同签订情况、旅游合同内容情况、旅游合同履行情况、业务档案管理情况四项内容。

      《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今年5月起实施以来,我市各旅行社服务质量有所提高,上半年我市的旅游投诉与去年同期比下降了17%%。但与旅行社、旅游者密切相关的旅游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旅行社组织的各项旅游业务是否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旅游合同中是否全面约定了《旅行社条例》规定旅游合同必须载明的14项内容;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时内容是否填写规范完整,双方另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

      以及旅行社与地接社、与旅游者所签合同行程安排是否一致;组团社地接社之间的旅游行程与带团导游员所持的行程单内容是否一致;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员有无擅自变更合同更改行程计划的情况。

    中国法律网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相关知识,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