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你是否签了“非法”协议,随着社会的进步,婚姻家庭关系出现了新的情况,离婚率不断上升,婚姻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无过错方的损害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无法得到赔偿,离婚损害赔偿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救助措施,在立法上的确立是修正后的婚姻法的闪光点之一,有一案例是笔者承办的,原告胡某在广东省东莞打工,薪水优厚,其妻黄某在内地。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应扩大,要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婚外情;2.家庭暴力;3.虐待;4.遗弃,只要具备其中之一情形的,本案例中,男方如果没有以上行为,离婚时,女方只能平分共有财产,而不能要求其他方面的赔偿或补偿。相比看损害。 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离婚夫妻,配偶一方由于过错行为侵害了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且其过错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离婚时无过错的配偶一方对由此所受的损害,过错的一方配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民事法律制度。如以下一案例: 原告谢某某(女)与被告丁某某原是夫妻,两人于1978年结婚, 百度快照 司法考试案例辅导之离婚中精神损害适用依据 帮考网 案例辅导之离婚中精神损害适用依据 【案情简介】 原告张女士诉称,2008年,我国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第46条确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二)的相关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十三个维权热点问题 本报邀律师帮您解疑,案例: 一男子有了外遇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并首先提起离婚,其前妻向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2007年,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 2007年5月初,而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 离婚后发现之前有外遇能否要求赔偿,依据上述案例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分析如下: 1、有违法行为的事实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婚姻家庭中的严重过错行为,作为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还要求请求方须无过错。无过错方的过错是指不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不是指没有任何过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