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精神,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2012年1月11日至1月15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会同海西州、格尔木市安全监管局对中信国安科技发展公司、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昆仑能源青海有限公司、中石化青海公司格尔木分公司及部分油库、加油站、烟花爆竹销售点等23家生产经营单位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自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许可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 检查组对查出的隐患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一是针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三同时”工作情况,要求企业依法、依规抓紧办理相关安全许可手续。二是加强春节期间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对检查组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认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四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安全许可工作与隐患治理工作结合起来,督促企业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企业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不平衡”的问题。五是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