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都在外地,我和他在一起1年半了,但办理结婚正只有8个月,婚后他经常打骂我,今天我忍受不了他骂得如此难听就叫他不要乱骂,他就说要拿利器打死我,我就向他妹求救可是没有用,当时房里只有我3人,我就又向他父母求救可是他们说这是我2人的事他们不管,他快把门扎坏了,后果不堪设想我就打了110,他更加的大吼说在他们来之前就要打废我,不久110的人来了,他却完全变了样,却成了我的不对,但他们看出了事情的原尾,说实在不行就离婚,我和他都同意离婚。结婚时他家先说要拿彩礼和办酒的可到现在都没有履行,我家花了6000元,我现在身心疲惫,我也很想离婚,我可否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现在的住房是他父母02年时买的,我是否有受益全?我能得到哪些赔偿呢? 我很无助希望好心人早点回答我,谢谢了!劝你尽快离开那个男人和那个家! 他父母买的住房必须要是和你离婚人的名字,不然你没受益权,结婚时你没财产公证的吗?建议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嘛... 你的想发是正确的 精神赔偿估计很难 建议既然离婚,就什么都不要。带给自己那么多痛苦的人,尽量远离,少有瓜葛。要不得不偿失。自己的幸福是无价的。 房子你应该是没有产权的 ,房子的产权是他父母的,你们是没有权利分的,如果老人把房子赠给你们了,你还可以分,但老人能撤回赠送,所以房子你估计是得不到的,你们婚后的财产才才是共同财产,你是有权得到的。至于精神赔偿应该是可以的,你们争吵的时候不是有110来了么,110的人就可以帮你证明他对你有暴力。但是这样的恐吓是完全会给你心理带来伤害,所以你应该去争取这个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很那得到支持,除非你能举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