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2009年11月应交通事故造成脚外怀骨骨折,交通事故我无任何责任,事故当天做的手术,骨折处加了一块钢板和8个穿钉,我想知道我大概能得到多少赔偿? 很着急 麻烦知道的人能告诉我 谢谢 1、你的伤情等病情稳定后,可以到司法医疗鉴定机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进行伤残评定,如评上伤残,可有一定的伤残赔偿费。 2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所在省份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损害。 3、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具体的赔偿多少钱,要结合你的伤情(伤残等级),及住院、医药费、误工费等等。主要办理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