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八条也规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电企业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 总的来说,供电系统不得擅自停电,相关的规定非常明确,只有一个"后门",那就是"依法限电"。所谓"法",指的是立法机构(人大)通过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而各地的停电决定仅仅来自行政通知,无法可依,不适用这个"后门",都属于违法。 而且,这种违法限电干扰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相关的设备和经营活动被迫停止,这侵犯了财产权。 第一代;国防部:主席!小日本把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作业的我渔船撞翻并把人抓走了. 毛主席: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们现在有几颗导弹了?通知老彭把所有的导弹全给小日本尝尝,不够再向苏联借几颗。告诉它中国人是不能欺负地。 第二代;国防部:总书记!小日本把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作业的我渔船撞翻并把人抓走了。 邓总书记:什么!咱们还有几颗导弹?通知二炮先弄几颗导弹在小日本周边海域放了,让他知道中国人不是那么随便就可以抓地,再不放人后果自负。 第三代;国防部:江总书记!小日本把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作业的我渔船撞翻并把人抓走了。 江总书记:什么!咱们有多少导弹了?命令二炮全部导弹进入防御戒备状态!召见日本驻华大使协商放人。 第四代;国防部:总书记!小日本把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作业的我渔船撞翻并人抓走了。 胡总书记:什么!通知二炮要保持冷静,把咱们的导弹先管好,马上通电全世界就此恶劣的事件向日方表示严正的抗议和谴责,并要求它们无条件放人,避免事态进一步的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