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损害 >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结合具体情况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判断

时间:2012-02-08 14:56来源:蓝色雪 作者:阿弥陀佛学生 中国法律网
关于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几点思考,《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仅限于公民的姓名权、公民的肖像权、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情况。法官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应当按照普通人的标准进行衡量。结合具体情况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判断。

首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就这里所说质量的界定,如果你们双方有约定,当然应当以约定为准,要是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则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

也谈涉及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人身权益遭受侵害而产生严重精神损害时,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或其他赔偿义务人承担的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侵权责任。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精神损害赔偿。可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起。论精神损害赔偿。赔偿的标准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来确定。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意义:在人们看来,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侵权责任法》一个最大的亮点便是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专家称,“侵权责任法首次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法律条文,确为一个明显进步,专家表示,目前精神损害赔偿尚仅限于人身权益的严重损害方可主张赔偿;而且精神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方式等也需要日后逐步完善。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公众翘首企盼的“精神损害赔偿”入法,彰显了我国对公民人格、精神财富的重视和保护。 侵权责任法将于2010年7月1日施行。它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限定于某几种权利,公民只要受到精神上的损害,达到一定的证明标准,就可要求赔偿。 对于因财产导致的精神损害,

浅议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我国目前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以《民法通则》为框架,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规、司法解释构筑而成。在国外,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丹麦实行日标准原则,即确定每日的赔偿比例,总额按日标准计算;秘鲁则实行医疗费比例原则,

浅议旅游合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立法现状与制度构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谈笑庆 近几年我国离婚率直线上升,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中会有一方认为对方有过错,从而会提出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实践中,很显然,以上这些因素只是概括性的标准和因素,在具体实践中,要求法官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运用自由心证,综合考虑以确定赔偿的具体数额。

婚礼录像效果差,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探讨精神损害赔偿,不能忽视对“精神损害”概念的界定。笔者认为刑事领域的精神损害,是指精神利益的损害,非财产利益的损害,是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侵害自然人的人格权、身份权以及特定的财产权,以案件性质作为划分精神损害的标准,缺乏科学基础 。 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建议:

"重物质,轻精神"精神损害赔偿期待新"说法",戚文波介绍说,根据相关规定和我省参照的标准,个人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最高额为5000元,单位侵权的最高赔偿额为5万元。因此,可是随着收入的提高和生活水准的提高,目前5000元可能只是一两个月的收入。这样的赔偿标准,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怎能抚慰受害人受伤的心?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