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致离婚 要赔无错方,是符合我国立法精神的。当然为了更好地保护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目前已经有很多法律界人士建议,应对我国目前实施的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将嫖娼等违法情形列入可申请赔偿的范围,以维护夫妻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
丈夫“彩旗飘飘” 妻子获精神赔偿,另一种意见却认为:阿达要求离婚与阿芳要求精神赔偿,虽然分别由原、被告提出,但当事人相同,案件的事实相同,受诉的法院也相同。并且离婚的诉讼在法律上原本就是一种复合之诉,即既涉及人身关系的确认,又涉及财产关系所带来的“给付”,等等。因此,作为被告的阿芳提出精神赔偿, 持假离婚证与网友闪婚 男子被索精神赔偿2万元,丈夫怀疑女儿并非自己亲生,起诉要求和妻子离婚并赔偿自己的损失,同时分割妻子名下的房屋。丈夫索精神赔偿获支持 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准予离婚。同时由于陈女士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较大过错,孩子并非李先生亲生,这一情况导致李先生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 丈夫与人同居妻子欲离婚:可否要求精神赔偿,盛怒之下,她起诉离婚的同时索要精神赔偿。近日,江阴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支持了唐丽华的诉讼请求。 10年前,唐丽华与李力生结婚,婚后有了个儿子。2006年,李力生被公司派往杭州办事处任负责人,逐渐借故不回家。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sunhai/2012/0208/145285.html。经调查,唐丽华发现丈夫已在杭州安家,不但与人同居,而且生了孩子。 阿芳获得了精神赔偿,本报讯 12月17日,红寺堡区法院判决了一起由妻子赔偿丈夫精神损失费的案件,这也是红寺堡第一起因离婚而判决支持男方精神损失费的案件。 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提出要求徐某给予精神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在婚内对丈夫不忠实,给丈夫王某精神上造成了一定损害,有较大过错, 妻子有外遇丈夫离婚获精神赔偿2000元,已婚张先生为了获得网友田女士的芳心,与田女士认识不到三月便持假离婚证与田女士结为夫妻。田女士发现后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宣告双方婚姻无效,张先生赔偿精神损失费元。 原告田女士诉称,2007年8月16日自己与张先生通过在网上聊天时认识。2007年11月5日, 男子发现女儿非亲生 诉妻子索精神赔偿获支持 ,“借种”成功妻子要离婚 后来,阿仁发现妻子很喜欢孩子,在门口见到邻居家的孩子,总要上前摸一摸,邻居常开玩笑地说,这么喜欢孩子,自己也去生一个。 还有,他是否可以向妻子索要精神赔偿。 为此,主持人特意咨询了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的王彬瑜律师。王律师说,孩子在两岁之前, 妻子私自流产丈夫气愤欲离婚 并索要精神赔偿,“我老公两年前和另外一名女子同居,现在我想离婚,能要求精神赔偿吗?”昨日,家住汉口的阿兰找到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志军,向他咨询求助。 阿兰今年35岁,与丈夫阿军已经结婚8年,有一个7岁的儿子。结婚之初,阿兰和阿军的感情十分甜蜜,孩子也聪明伶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