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是否要赔偿精神损失费给男方,由于女方被父母逼婚,女方同男方订婚,一个月后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女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但是女方从来不用过他的钱,这样赔钱给他合理吗? 离婚双双都是受害者, 没有赢家的, 所以谁也不用支付精神损失费,再说法律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你如果不懂可以委托一名专业律师替你打这场官司 也许对方只是心里不平衡而已。 你是离婚还是取消订婚??不过不管是离婚或者是订婚,除非一方存在着很大的过错,一般是不需要支付精神损失费的,如果是订婚阶段取消订婚的话,只需要归还男方所给的聘礼、礼金等一些财产,学习损害。如果未收过的话,那就不需要给男方其他钱的。而离婚的话,则是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但是只要没有重大过错的话,也是不需要给付精神损失费的。 不用赔偿的。 精神损失费理赔的条件 比如,父母的遗照,具有代表意义的录像《比如结婚时候的》 就可以赔偿 但是一般的刑事民事,我们国家是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 像你说的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楼上说的无效 父母没有用暴力手段干涉婚姻,那么还是属于自愿婚姻 即使父母,男方使用了暴力胁迫手段 那么也只是属于可解除婚姻,不存在无效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婚姻存在效力问题,那么这个属于可撤销婚姻 也属于不告不理的范畴 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夫妻关系
重要的一点,效力待定受除斥期限制,时间是1年
意思是1年内,你要解除关系,否则就变成有效婚姻 你说的情况有限,我就只能告诉你这么多 具体情况,可再联系
仅退还彩礼,其它赔偿法律不予支持,无需考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