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人身权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我们知道,人身权是民法最基本最具有意义的分类,以人身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还是身份利益为标准,一般把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组成部分。为了更好的阐释精神损害赔偿概念,有必要详细诠释人格权与身份权的概念。 1.人格权 人具有生物性(自
浅谈新《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精神损害要素的多元性、易变性、难测性等,决定了法律无法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规定的详尽无遗,加之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水平不一,要在全国制定统一的赔偿标准显然是不现实的。想知道合同赔偿。所以说希望完全依靠立法对精神损害赔偿做出统一标准来解决数额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计算, 对此,有约定使用费数额标准的,依其约定标准计算,没有约定标准的,参照类似使用费的一般标准, 赔偿金数额。 精神损害赔偿的办法讨论较多,下例供参考。邓瑞卓(1999)提出的人身伤亡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标准,即系数化公式。假定:A----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诉讼主体的法律指引, 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不再将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认为是精神损害抚慰金,而是将其认定为残疾者家庭和死者家庭在目前法律并未明确精神损害赔偿 标准 的情况下,亟待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因为不是任何情况的人身权受到侵害 (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 2 (一)精神损害赔偿主体的缺陷………..………….….3 (二)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没有具体依据……………….….….5 (三)依法错拘不给予赔偿.6 三、关于完善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几点建议.7 (一)完善国家精神损害赔偿主体 浅析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以能动, 比如一方的身体遭到另一方的轻微侵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不受法院保护的。 二,赔偿标准 (柳毅律师咨询电话 ) 数额一般不会很高。在赔偿数额上,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是千差万别的,精神损害的表现与认定又缺乏客观的依据,所以,各国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