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托朋友的朋友帮我找人打了一天工并结清了工钱,他骑马在回家的路上摔到了现找我要医药费我该给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听说法制进行时。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sunhai/2012/0107/74926.html。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对于楼上回答的结果,我不是很赞同。解除雇佣关系后,违约赔偿 。雇主已经不用再承担相应该合约责任,除了雇主主观原因和劳务区意外情况对受雇人造成的伤害或是影响。而受雇人是在回家的路上发生的意外,并且还是在解除了雇佣关系,因为,这和雇佣关系有必然联系,因此,雇主应当给予受雇人一部分补偿,而不是承担全部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