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损害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如

时间:2012-02-13 02:00来源:一壶浊酒 作者:扎西德勒 中国法律网
匿名 回答:1 人气:1 解决时间:2012-01-13 13:35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 南 省 公 安 厅





公交〔2009〕100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各州、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08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09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2009年5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期间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的均按此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参照此标准执行)。同时,请各地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我省标准的,想知道损害。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或者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附件:1.2009年云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

2.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

3.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开支标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公安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此件发至县级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附件1:

2009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

一、2008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元;

二、2008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消费性支出9077元;

三、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103元;

四、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全年生活消费支出2991元;

五、2008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其中:

1.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2.采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3.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4.电力、煤气及水的供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5.建筑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8.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9.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0.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1.房地产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6.教育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附件2:

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

级别

开支标准
副省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处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处级以下人员

省外
600
300
240
150

省内一类地区
600
300
240
150

省内二类地区
600
300
200
100


注:一类地区包括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西双版纳州。二类地区包括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楚雄州、保山市、德宏州、怒江州、临沧市。

附件3:

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开支标准


伙食补助费
公杂费

每人每天补助
50元
30元


主题词: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 赔偿标准化 通知

抄送:相比看法治。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相比看损害。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公安部交管局。

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中国保监委云南监管局,各保险公司,各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大队。







(存档3份,共印800份)

云南省公安厅警令部

2009年4月28日印发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