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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民法侵权责任的一般原理

时间:2012-02-13 15:54来源:清风醉客孟凡晓 作者:园易 中国法律网
离婚后方知前夫养“小三”能否要求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侵权责任的一般原理,离婚精神损害侵权责任有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第一,损害事实。只有一方当事人遭受精神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

小议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离婚损害赔偿是一项古老的离婚救济方式,首次对这一制度明确加以规定的是1907年的《瑞士民法典》。继其之后,大陆法系的一些国家如法国、日本等的民法典引入了相似的规定。 - 百度快照 小议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北方网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32个离婚案无一起获损害赔偿(图),人民法院应依法不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就本案而言,邓某在和丈夫协议离婚时并不知道丈夫在离婚前和其他女性同居的事实,双方离婚是刘某经常不回家,双方感情恶化所致。因此,即使邓某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也不应当予以支持。 百度快照 建立婚内损害赔偿制度构想 搜狐 依据我国现行《婚姻法》,提起离婚请求是夫妻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前提条件,现行法律不会给婚内受损害的一方任何救济。笔者认为我国应将婚内损害赔偿请求权设为一个独立的请求权,使婚内受侵权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sunhai/2011/1229/62046.html。 明确夫妻双方身份权的范围。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浅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在四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才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现实生活当中存在的一夜情行为、情人关系这些在实践中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形,往往不能要求损害赔偿。 第二,

瑞士: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于是,李女士来司法所咨询,其能否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大红门街道司法所程琳: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离婚时,只有无过错方才能基于特定原因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双方继续维持婚姻,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主张损害赔偿。 特定的原因包括4点: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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