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强险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问题的复函 (2008)民一他字第25号复函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8)皖民一他字第0019号《关于财保六安市分公司与李福国、卢士平、张东泽、六安市正宏糖果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交强险应否先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判决后,甲方办理理赔手续,乙方以赔偿金额已经超出了交强险的限额为由,主张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能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但商业险不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故乙方的总赔偿金额都不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甲方不同意,委托律师代理。 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金元,其中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被告某食品公司承担。和程某对原告主张的误工费,住院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某保险公司持有异议,本院分 精神损害抚慰金放在交强险中赔偿与否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中的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交强险承保范围之内人身性损害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一他字第25号复函的精神,赔偿权利人有权选择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次序。道交案中侵权人多为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 关于审理机动车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交叉案件, 第一,放在交强险里理赔,那么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获得全额赔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超出限额的部分则按照责任比例赔付。第二,不放在交强险里赔付,那么其他费用先行在责任限额里赔付,超出的部分物质损害与 原创)专业篇 第三者保险、交强险判例与法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强险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问题的复函 (2008)民一他字第25号复函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8)皖民一他字第0019号《关于财保六安市分公司与李福国、卢士平、张东泽、六安市正宏糖果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中的确定, 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2008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害人可以选择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内进行赔偿的批复》中规定:“ 交强险,商业险赔偿计算方法, 精神损害抚慰金元。 综上,上诉人得到的损失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46元,其中,医疗费1542元可以在交强险医疗项目元限额内赔偿,可以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 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刑事责任与精神抚慰金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交强险保险条款约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保险赔偿的范围,而商业三者险保险条款无一例外的将精神损害抚慰金列为免赔项目。就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顺序问题,保险公司主张交强险内应该先赔付其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