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青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青岛王律师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662元。
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学会劳动合同赔偿 。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14、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元÷12个月×6个月= 元
15、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元×20年=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元×20年=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元×5年=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元×5年=元
16、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17、交通费
18、住宿费
19、误工损失
20、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35条规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所以,青岛人身伤害赔偿标准还是用2010年的。 2010年青岛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农村人均纯收入为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662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