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为保证进出口化妆品的安全卫生质量,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2011年8月10日,看看http://www.5law.cn。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第143号令发布了《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3号发布的《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全文收入中国海关律师网法规库“国家产业(商品)贸易政策”项下“ 化妆品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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