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知道我一定是要承担医疗费,但是现在交不起,担心的是怕他拿出一个高额的医疗票据 伤者是盆骨骨折 骨裂的那种 不需要手术,只需要静养 法院判决伤者住院费用一般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需要医嘱证明)、交通费等,其中医疗费是以医疗发票计算,基本不作过多的区分,只要时间、人物与交通事故对得上,而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这些费用有使用治疗其它伤病的情况下,法院基本按票据认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是以当地的标准计算,损害。广西这边是40元一天,住多少天院就补多少天,护理费是以护理人员的人数,以及护理人员的误工费用计算(需证明),若是无法提供证明,则以服务业还是哪个行业标准计算(记不清了),也是乘以护理天数(需证明),误工费是因伤误工天数,包括住院天数,以及医嘱的全休天数,致残的,按照《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证据证明持续误工的,可计算至评残前一日,在实际审理中,法院为了省事,基本上就是直接以住院日期+出院后至评残前一日,经常动不动就是一年半载的。至于营养费,则必须要有医嘱,若有医嘱,法院会酌情支持。交通费按照《人身损害司法解释》是以伤者、看护人员必要的就医支出为准,要根据人数、时间、地点及次数来界定,实际审判中,会根据伤情、就医地点、次数等情况支持,总之,除了医疗费、伙食补助,伤残死亡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有明确规定金额及计算方式外,其余的如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等可由法官自由裁量。后续治疗费法院也是根据医嘱认定,如果医嘱明确了后续治疗金额,法院一般会认可,如果医嘱没有提及具体后续治疗的时间、金额等,法院会要求后续治疗发生之后再另行起诉。 医疗费用及出院后补偿(误工费、护理费等)是有标准的,如果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是可以全部或部分报销的 当然有标准。 一是医疗费,就是在医院花的钱。二是误工费。三是保姆费。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