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律师能够告诉我:西安市做为全国计划单列城市其赔付标准有别于陕西省的标准.请问:西安市2009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最新标准是什么?谢谢回答! 西安市2009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最新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元×20年==元; 2、农村居民:5212元×20年==元; 二、残疾赔偿金: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20年==元; 二级伤残元×90%==元; 三级伤残元×80%==元; 四级伤残元×70%==元; 五级伤残元×60%==元; 六级伤残元×50%==元; 七级伤残元×40%==元; 八级伤残元×30%==元; 九级伤残元×20%==元; 十级伤残元×10%==元。 2、农村居民:法人精神损害赔偿。 一级伤残:5212元×20年==元; 二级伤残元×90%==元; 三级伤残元×80%==元; 四级伤残元×70%==元; 五级伤残元×60%==元; 六级伤残元×50%==元; 七级伤残元×40%==元; 八级伤残元×30%==元; 九级伤残元×20%==元; 十级伤残元×10%==元;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2、农村居民:5212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四、丧葬费元÷12个月×6个月==.5元。 五、有关说明如下: 1、根据西安市统计局的统计:西安市2008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元,西安市2008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136元,西安市2008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元。 2、以上赔偿数据统计数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的,适用于陕西省境内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故意伤害人身损害赔偿、雇员人身损害赔偿、公共场所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 以上信息为资深律师--张东2009年3月27日从西安市统计局了解到的最终统计数据,正式公告已同时发布。赔偿权利人可咨询天宝专业律师--张东。专线:(029)-(早9:00—晚7:00) 百度一下吧 这些都是西安市统计局所出台的数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