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亲戚,在山西太原建筑工地打工,出现了意外死亡。让大家看一下该如何赔偿?
意外伤亡人员平常老实不爱说话能吃苦。27岁左右,有一3岁大的孩子,家中还有父母。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农民,老板没有为其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山西农民标准) 死亡赔偿金:2890.7元*20年=元。 孩子生活费:损害。1877.7*15/2=.75元。 父母生活费:按孩子生活费标准,乘以20年,但60岁以上每增加一岁扣除一年,法制晚报。75岁以上,统一按5年计算。同时除以死者父母抚养人数(健在的孩子数)。 丧葬费:7822.5元。 精神抚慰金:一般不超过元。 其他:交通费若干,差旅费若干(按实际开支)。 如果死者不是山西人,而所在的地方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话,按所在地的标准赔偿。 如果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出现意外死亡 ,则为工伤,应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赔偿,由于你讲的事实很简单,许多细节问题无法确定,初步估计赔偿总额 不少于20万 .如果非因工作原因死亡,只能按劳动保险条例得到适当补偿,大概在1.5万元 左右. 由于你讲的事实很简单,许多细节问题无法确定,若有可能,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以便详细分析: MSN\ EMAIL:solothinker@ 各地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请您找当地的律师帮助. 你说的情况很可能是工伤。如是工伤则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请参见《工伤保险条例》。 你这个问题没法回答,意外死亡是什么概念,是否存在自身过错?是否有病史?死亡是否与其他人有因果关系?单位方是否有合法经营手续?与打工方劳动合同是否完备?建议查查当地《工伤保险条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