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损害 >

我国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学的继承与超越

时间:2012-03-10 12:36来源:草原牧歌 作者:沧海一粟zly 中国法律网

  「出处」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编:《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第一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编者按」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罗豪才先生担任了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两届会长。2003年8月10日至12日在宁夏银川召开的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3年年会进行了理事会换届工作,罗老师坚持卸去研究会会长一职,后经新一届研究会及其领导机构一致推举,担任了研究会的名誉会长。在盛况空前的银川年会开幕式上,罗老师发表了重要讲话。这篇讲话系统地总结了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学发展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展望了未来一个时期内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学发展的趋势和研究重点,并对行政法学者和行政法制工作者提出了殷切期望。现经罗老师授意,特由《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创刊号全文发表这篇讲话,以飨读者。

  行政法学界一年一度的盛会,今天在银川召开了。这次会议,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的第三次年会。本次大会,上承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法学研究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下启二十一世纪行政法学研究的新局面,对于总结十多年来的发展经验,凝聚力量,在新的世纪里推进行政法学研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这次会议上,我们将完成三个方面的任务:第一个是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会换届,第二个是讨论准备以研究会名义向立法机关提交的《行政程序法(试拟稿)》,第三个是讨论国务院法制办委托起草的《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专家建议稿)》。

  过去的十多年里,在中国法学会党组的领导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行政法学研究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反映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看看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sunhai/2012/0304/188220.html。顺应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努力服务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促进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深入开展,对于推动我国宪政与行政法治建设,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做出了特殊的贡献。

  下面,我就十余年来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学研究所取得的成绩做一简要回顾,并就今后行政法学研究的发展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十余年来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学研究

  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行政法制建设的长足进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你看法人精神损害赔偿。行政法制建设一直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最终确立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行政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与以前相比,这一时期行政法制建设发生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大变化:第一,法治观念逐步强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制在反思传统人治观念的基础上逐步树立起法治的观念,进入90年代之后,又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治国方略,并且上升为宪法原则。第二,行政法权力结构从重权力、轻权利向权力和权利并重转变。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使权力结构的重心开始发生偏转,90年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促进了这一调整,初步形成了权力和权利良性互动的局面。第三,政府职能从全能型政府向有限政府、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随着对政府与市场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化,政府开始逐步转变职能,将部分职能让渡于社会。第四,行政法机制从单纯的制约机制转变为制约和激励兼顾。第五,行政行为方式从纯粹的命令-服从模式发展成为强制与非强制手段并用的多样化局面。第六,在程序与实体的关系上,从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发展到实体和程序并重,结果和过程并重。第七,在对行政的监督上,从单纯的权力监督,发展到权利救济和权力监督并重。

1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