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房屋承包给乙建筑,约定安全问题由乙负责.乙又转包给丙,结果丙在建筑过程中违规操作导致身亡.请问甲在追究赔偿责任中将承担怎样的责任?
请给出相关依据. 同上 甲---乙[包] 乙---丙 甲要向乙追究赔偿责任, 可是他们有签“合同”吗? 有签“合同”就要陪 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国家明令禁止建筑工程转包,只允许分包。丙违规操作自身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甲方(监理)未能及时发现制止乙的非法转包、丙的非法上岗,应承担监督不力责任。在合同中约定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不符合建筑法,应属无效条款。如有监理,则监理严重失职,应承担部分责任;如工程规模小,无监理则甲方应承担监督不力责任。 另外,相应的建设工程管理机构也应承担政府监管不力的责任。 总之现行建筑法规一句话:精神抚慰金标准。出了事谁也跑不了,合同中的单方免责条款无效。 1.确认甲乙丙三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合法的,相比看白手起家创业加盟。这样,合同订立的内容受法律保护。 1.1不合法,三方谁都有责任,按照事故原因追究各方责任,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罚。 1.2合法,按合同执行,不是直接责任人负担连带责任。 换句话说,在中国,是以事实为依据的,而不是证据。出了事故,不管是哪方,都要承担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合同在这里的作用是确定各方所要承担的责任有多大。。 回答完毕。 这个问题不能从你提供的题目信息里回答,你必须先说明乙丙二人是否是法人或自然人,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合法等。总之,如果乙丙无资质,则甲要承担赔偿责任。 楼上讲的比较实在,经历同题的事件,还有考虑人情因素在其中。 无论甲乙丙互相的合同是否合法,甲都要承担责任. 把双方有罪的都痛扁一吨,然后...........狗头铡伺候!!!! 根据2003年11年24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1.如果甲做为建设单位没有违反《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至第十一条,甲就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2.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乙对丙发生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 jia ke bu cheng dan ren he ze ren ,zhi yao shi ta qian ding le cheng bao he tong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