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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财产权入宪的内容及宪法意义

时间:2012-03-31 01:44来源:时髦而优雅 作者:墙上的斑点 中国法律网
我国私有财产入宪的重大意义 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修正案表明我国在宪法中首次确认私有财产权的地位,确立私有财产权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那么,私人财产写入宪法具有怎样重大的意义呢? 第一,创业项目评测。满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财产权和契约自由共同构成了市场经济的两大法律支柱。财产权的平等意味着主体的自由平等,反之亦然。市场经济是天生的平等派,要求不同的市场主体以平等身份公平参与竞争,也要求不同主体的财产权应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西方发达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无一例外地建立了一套以宪法为核心的财产法律制度,从而能够形成一种合法的财产秩序,最大限度地加快社会财富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完善私有财产权的保障是促进经济福利和社会效率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工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等、竞争、效率的内在要求,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10] 第二,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十五”大已经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宪法》中也提到“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却没有明确“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这就使得很多私营企业、个人不完全相信国家政策,出现了企业短期行为和转移资本的现象。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社会各阶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阶层的绝大部分财产都是通过合法的经营、正当的途径获得的,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当私有财产得到保护后,劳动者才会为了自身高水平、高质量的生活设法去实践自己的“创造、探索”行动,设法去“试探、寻找”盈利的机会,从而不断地提高国民收入,推动经济的发展。 第三,你看创业政策。顺应了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私有财产权在西方国家宪法中处于核心地位,是近现代法治国家发展的基石。私有财产权保障制度的确立与完善,学会损害。不仅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更重要的是限制国家的权力,从而为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划分明显的界限,是有限政府形成的催化剂。而政府存在的宗旨是保护包括公民财产权为核心的各种权利。没有私有财产权,市场经济体制就无法建立,具有抵御公权效力的私有财产权则无法划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界限,国家权力无法得到制约,有限政府只是空谈,宪政体制将失去坚实的基础。因此,私有财产权具有抵御公权力侵害的效力,将之纳入法治的轨道,有助于实现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推进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中国法治的发展与实现。 第四,有利于促进人的自由发展。没有私人财产,作为社会关系主体的人就会缺失自由活动的空间,个人的价值就不能得到完全的实现。哈耶克认为:“对私有财产权的承认,是阻止或防止强制的基本条件,尽管这绝非是唯一的条件”。“对财产权的承认,显而易见,是界定那个能够保护我们免遭强制的私域的首要措施。”[11] 第五,开启了宪法诉讼的契机。私有财产权作为我国人权性质的基本权利,在现实生活中不乏受到国家权力侵害的事例。在我国私有财产权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备的情况下,尤其是在宪法有规定而普通法律无相关规定救济不能时,必然引发私有财产权需要宪法救济的现实。虽然我国现行宪政体制还没有建立宪法诉讼机制,但私有财产权保障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对于宪政机制的突破性发展,对于为我国宪法诉讼机制的建立提供适宜的契机意义重大。
我觉得无多大意义,宪法并不代表最高。最高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啊,只要新出台一个新规定就可以违宪或修宪。法制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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