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大家:
1、离婚诉讼中,被告如何向原告提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是在答辩状中提出吗?还是开庭答辩时直接口头提出即可?还是要在开庭前单独另写一份起诉状?还是写一份申请书要求赔偿?挠头啊。
2、如果老头、老太再婚时间很短,婚后未同居生活,离婚原因是因老头的子女粗暴干涉所致(子女怕分财产,伙同老头将老太赶出老头家,老头无主见,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后听了子女的话遂起诉离婚),那么这种情况下,被告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判离的可能性大吗?假若被告同意离婚,但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有可能获支持吗?
烦请大家赐教!谢谢! 您好,1、如果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法院会提醒是否提出损害赔偿,http://www.5law.cn。可以提起,拖欠货款怎么办。如果不提起且不同意离婚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赔偿请求。 2、至于判离与否,要根据《婚姻法》规定的几种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遗弃、赌博等恶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等。至于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是否能获得支持,《婚姻法》也是有明确规定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具体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写一份就可以 如果有一方要离就可以离但 提出的一方的付给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