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就是那种首先漫天要价,协商不成就让派出所把你拘留,,然后又去申请行政复议,再不行就起诉说我们不给钱,那种无赖的各种精神都被他发挥的淋漓尽至.其实一开始我们就是想和解的,可是他真的狮子大开口,四五百块医药费就看的好的人居然要我赔10W..现在法院判决下来,我该不该赔钱 对方作为受害方有权要求拟作出相应的赔偿,按你的说法你们双方应该是采取了调解的方式,说明对方伤情并不严重,或者在先期对方可能想通过私下解决的方式进行了结,但是双方没有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才采取以上所说的行政和司法手段的。 如果,你感觉对方的赔偿要求不能够接受,可以向上一级司法机关进行上诉,要求权利,但你必须做好相应的上诉准备。 就你说的10W的赔偿应不应该陪,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项目,这就是: 第一,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关于侵害人身的精神损害赔偿和侵害身体权的问题 这次的司法解释把死亡的赔偿金和残疾的赔偿金已经转到物质损害上去了,就剩下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它赔偿的对象是什么呢?它赔偿的是死者近亲属的精神痛苦和残疾受害人的痛苦。 除了这两点以外,还有一般伤害的精神损害,这些都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从范围上来说,应当说还有一个问题也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就是这个司法解释第一个条文当中提到的,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现在第17条当中提到的这些,实际上讲的主要是生命权和健康权的损害赔偿,几乎没有提到身体权的损害赔偿。那么,对于身体权的损害是不是也可以请求赔偿?第一个条文已经规定了,身体损害也可以赔偿。对身体的损害一般不大会造成对财产的损失,怎么样来确定身体权?美国的侵权法当中规定,比如说殴打,殴打就分成两种不同的殴打,一种是伤害性的殴打,它侵害的就是健康权;一种是冒犯性的殴打,它侵害的是身体权。 关于侵害身体权的问题,事实上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在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当中已经作了规定,侵害身体权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到目前为止,各地没有几个法院审判过典型侵害身体权的案件。这里面说明什么问题?我想主要是中国人对身体权的概念缺少认识,相比看 施工赔偿。另外,我们法官也很少碰到当事人请求身体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这方面的案例。这样对于身体权虽然作了规定,侵害身体权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三年的时间内,没有看到典型的案例。 如你所说构不成轻伤,那么按照赔偿标准,你可以向上级司法机构提起上诉,并对伤情进行重新的司法认定,并要求对方列出详细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如所要求不符合法律赔付的要求,你可以拒绝支付,并要求法院进行复议。 照你所讲,他如果无法出具10W的医院治疗单据,这种要求法院是无法按其意愿的受理的。 法院不会判了10W吧,那你不是太怨了。 正确的应该是合理的 医药费等一些名目,但也不会要求赔10W呀? 如果法院真的判下来,你觉得合理的话,就在判决生效之日后付钱吧; 如果不合理的话,那就在指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呀! 你就等法院判决好了. 法院的判决,你要是不服,可以上诉,不然生效的判决,你应当赔偿,不然到时申请执行了,你还不给,还要面临被拘留。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