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2007年11月2日进的单位工作,我想2011年5月提出辞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能拿到什么补偿?听说工作一年有一个月的补偿金?我是不是能拿到这个补偿金?我2011年5月辞职能拿到多少补偿金? 您好!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下之一的,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如果有以上情况之一的,工伤损害赔偿 。您主动离职后,用人单位需按照您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按照毎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您的情况,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损害。您的服务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到2011年5月终止,共计3年零五个月,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支付您3.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希望以上分析对您能有所帮助。 你主动提出辞职没有任何补偿 不知谁告诉你的,也许你误解了劳动合同法,你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好!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下之一的,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如果有以上情况之一的,您主动离职后,用人单位需按照您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按照毎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