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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有以下几项原则

时间:2012-04-21 15:19来源:赚钱皮皮 作者:沈平 中国法律网
法人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有以下几项原则:

1.公平合理原则

这个原则是民法中的一般基本原则。公平是从法律上来说的,合理是从情理方面说的。在司法实践中,这一原则也得到了肯定,如1989年8月18日江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第61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一些具体问题的《江苏省民事审判业务讲座会纪要》,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

2.物质补偿性与惩罚性并举的原则

法人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当法人精神利益受到侵害时,只有以物质,尤其是以金钱来补偿其受到的损害。与此相对应,侵害人一般要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和实物,听听医疗事故鉴定委托书损害。以达到惩罚和警戒的作用。只有把物质补偿性与惩罚性并举的原则作为法人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才有可能减少法人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的减少,才能真正做到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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