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0-07-1722年山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山西省统计局2010年2月24公布《2009年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9355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244元。最新的创业项目。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05元。 5、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创业资金。 一、死亡赔偿金(60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最低5年): 1、城镇元×20年=元; 2、农村:4244元×20年=元; 二、残疾赔偿金(60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最低5年): 1、城镇居民: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元×20年=元;一级伤残为4244元×20年=元; 二级伤残为元×90%=元;二级伤残为元×90%=元; 三级伤残为元×80%=元;三级伤残为元×80%=元; 四级伤残为元×70%=元;四级伤残为元×70%=元; 五级伤残为元×60%=元;五级伤残为元×60%=元; 六级伤残为元×50%=元;六级伤残为元×50%=元; 七级伤残为元×40%=元;七级伤残为元×40%=元; 八级伤残为元×30%=元;八级伤残为元×30%=元; 九级伤残为元×20%=元;九级伤残为元×20%=元; 十级伤残为元×10%=元。十级伤残为元×10%=8488元;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9355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元。 2、农村居民:3305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元。 2010-09-2211:19| 你好!法律是武器,有了它就可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祝福庆律师节日快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