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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四川)

时间:2012-04-24 23:04来源:白若宏 作者:CHENQIAO 中国法律网
舅公67岁,舅婆60岁,无子女无父母。舅公不幸死于工地,因年龄超过60岁,采购合同书范本。对方公司要求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私下解决)。 我想请问的是,针对舅婆这种失去唯一的依靠的情况下,看看损害。我们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能申请多少?
当然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合理范围内。《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中的几个问题!~
可以要求精神损失。 纵横法律网 崔美虹律师
自魏
上海邑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朱久兴律师】----专业的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商事、民事、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律师及大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我是他的助理-朱久兴律师辩护经验非常丰富,上百起案件的高胜诉率,有任何涉及法律问题你可以百度下“朱久兴律师”def。。defe,相信他会帮助到你。2011-11-7 10:08:06 法院应当给予支持。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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