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2006年被拆迁,当时补偿标准是按照建筑面积(有产权证)X2100元/平补偿,宅基地院内空地(无建筑物)没补偿,
现在同村拆迁而是按照宅基地面积(不管有无建筑物)X3层X2100元/平补偿,不管地面有无建筑均按这个标准补偿,这样对于我们原来动迁的及不公平,请问高人,损害。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前后动迁补偿差距太大,相比看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谁能具体的提供帮助的话,酬谢面仪。 首先,靠你一人的力量是不行的,况且你是肯定和开发商签了协议的了.你只有按照国家规定在根据开发商和你们村所签的协议综合考虑. 其次,要想和别人平等,就必须联合起来,把同村的村名一起集合起来,要求开发商给你们再次补偿,通过媒体,资历深专家来分析是否合理.然后最和协商不果就有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要在确信不合理的情况下). 签完拆迁协议就认可了拆迁价格,没有办法了。 当时在拆迁协议你签完字的话那也就没有办法反悔了.签字后即可生效. 要么你就在当时补偿之前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情况下.还可以双方协调一下补偿价格.对补偿有争议可以可以要求进行更多的补偿.这个本来就是双方协调的.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签协议的. 现在一切都成定局.就算所有的拆迁户都想反悔也无效了. 可以这么说,既然已和开发商签了字那么这个合同就已生效了,但是有一点可以挽回,那就是:你们是和开发商签的字,而开发商他肯定是为自己赚取最大利润的了,那么你们在签字之前是否有征求过其它这方面的一些专业知识呢而茫目的签呢.现在开发商对前后拆迁补偿不一的话,也就是说他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正常补偿大家,那么也就是说开发商有愚弄大家这嫌.所以此事可以找政府出面解决.只要政府一出面,开发商就会有所畏俱,相信还可以挽回些补偿的.试试吧.祝好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