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追问:我们目前还想由孩子母亲抚养。因为孩子已经初二了,下半年初三了和我们一起生活不适合。因为我们正准备要一个孩子呢。精力不够用,我俩有正式工作。前妻理由是没有固定工作,无力抚养孩子。可是前妻一直就是没有正式工作的。以前可以抚养,现在又想不抚养了。过去爱人单位效益不好,前妻嫌弃开的工资少,在孩子6岁之前独自去南方,看着2011年最新婚姻法。抛夫弃子两、三年,孩子6岁时突然回吉林,起诉离婚要求孩子抚养权。而今看我俩过的挺好的,心里不平衡,前妻说恨我爱人,出于报复心理。要求孩子由父亲抚养。看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我该怎么办!!!谢谢 时间:04-16 11:21 第1次回复:为了了解案情,如果有问题直接电话咨询当地律师。 案件委托可以来电联系(咨询勿扰) 时间:04-16 14:40 回答者: 律所: 解答积分分获得荣誉: 共帮助位公众解决法律问题 执业证 [江苏 - 扬州] [] 电话回答者: 律所: 解答积分:2860分 获得荣誉: 共帮助位公众解决法律问题 执业证 [北京 - 北京] [] 电话回答者: 律所: 解答积分分 相关问题 相关标签: 民商法热点问题| | | | | | |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2005-201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京公网安备 客服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