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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和保健费是未来安全生产一个神秘的“大坑”

时间:2011-11-19 16:16来源:甲骨剑 作者:空心菜 中国法律网

“职业病”和“保健费”好象是两个概念,保健费解决不了职业病,好象也预防不了职业病,只能补偿职业病人。这个补偿的概念我们非常模糊,这个模糊不是职业工人的本身,也包括我们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各级职防所部门。模糊的概念来自于工作的不认真性,比如:你可以上网查询,国家没有统一的保健费用标准,一个省级标准估计也是10年前的,我直观认为,保健费的概念也是从前苏联“拿过来”的,可以推算到1956年的劳动部。现在我们国家没有一个部门或专业的人士研究保健费与职业病防治之间的相互关系,一个衡量标准,全部都是对照标准,这就相当于一个污水坑,越挖越大,越渗越深,总有一天会“塌陷”一个神秘大坑。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如工业毒害、生物因素、不良的气象条件、不合理的劳动组织、恶劣的卫生条件等,当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并造成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病变时所引起的疾病,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内的职业病是由国家规定的法定职业病。目前,我国现行法规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共有十大类、115种。

保健食品制度,是为了解决从事有害健康作业的特殊营养需要,增强职工抵抗职业性毒害的能力,由企业免费发给职工健康食品的一项劳动保护辅助措施。

GB-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我们国家没有现行的特殊工种保健费(营养费)标准,一般都是各企业制定的,涉及到地区和行业,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现在特殊工种的保健费,早是十多年前的标准了,可一些用人单位(国企、私企)还在延用,实际上都是在没有办法的延用,我们不作为的上级官员太多了?

据汇报,目前我国职业病危害呈现五个方面的特点: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专家估计今后10年至15年我国职业病发病总数还将呈继续上升趋势;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严重;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危害往往被忽视;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影响长远。这个影响长远的问题从上到下都不会察觉,因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还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用人单位未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定义务;一些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政府部门片面追求GDP,忽视劳动者健康及其权益保护的现象比较普遍;监管体制不畅,部门之间监管职能分散,缺少协调配合,没有形成监管合力;职业病防治力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职业卫生服务水平低下;多种原因导致劳动者维权艰难。

职业病最大的危害就是20-30年的“潜伏期”,我们的职工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伤害;我们的民族也在不知不觉中染上一种未知的疾病;我们的国家在不知不觉中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在消除这个“疾病”;蓦然回首,原来是一个“职业病”。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医生只是治好了你的病,使你不会因病致残、致死,但你的身体并没有恢复到健康状态,还必须进行自我调养或在营养师的帮助下慢慢康复,否则,身体极易复发或感染其他疾病。因此,在健康时就应该提早进行疾病的预防,对身体进行日常的保养与维护,这样不仅能减少生病的可能性,而且还能延缓衰老,提高生命质量。这就是工厂发放保健费的意义所在,更是医生无法替代,我们所谓安全管理人员又不得不做的重要事情。关键的问题我们都不知什么职业用什么保健,我们都认为“保健费”是一个人的福利,不是“救命钱”。

这个坑本来一个人挖,一条污水小溪渗透,随后挖的人越来越多,越挖越大,越渗越深;你想“避坑落井”都不行。这个坑如果“掉”下去,“不摔死就淹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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