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TM机上取款,卡忘在里面,前被取走了3000元,该怎样维权?
时间:2012-01-15 19:07
来源:垃圾
作者:蓝玫
中国法律网
悬赏 50 分 - 提问时间:2012-01-15 18:35:15
在ATM机上取款,卡忘在里面,前被取走了3000元,学会隐名合伙协议。该怎样维权?请专家帮忙指点。
2011年11月20日我到郑州农村信用社的ATM机上取款,一共取了两次,共取了500元,医疗。注册代理事务所。在拿到取款凭证后忘记拔卡了,我到相邻的另一个机器上填写东西,随后有一个男子进来后,发现我的卡忘在里面,直接操作取走了3000元,并拿走了卡。因为背对着他,我并不知情。我发现卡未拔时,报了警,警察让银行的人看了监控,确定是一个男子取走了钱,但警察说这属于信用卡诈骗不够5000元不能立案。我去了法院,被告知也不能立案,因为不知被告方姓啥叫啥,认为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3000元也不是个小数目,而且像我这样遭遇的人很多,最后都是自认倒霉算了,难道我们就真的找不到一个维权的途径吗?我现在想为我和跟我有相同遭遇的人找到一条维权的办法,钱可以忽略不计,总得吸取教训,从中学到点东西吧。还有我在银行办了即时短信提醒业务,从监控时间上显示那个人取走前后,4分钟后我才接到短信(此时我仍在另外一个ATM机旁边没走),而且银行的自动们是坏的我在不知道的情况下,那个人就进来了,是否可以把银行列为被告呢?我该怎么办?请专家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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