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行政纠纷的一种方法。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
人民调解 又称诉讼外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司法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是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处分自己的权益来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你看医疗。司法调解以当事人之间私权冲突为基础,以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请求为依据,以司法审判权的介入和审查为特征,以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益为内容,实际上是公权力主导下对私权利的一种处分和让与。 人民调解:是指居委会、村委会等人民自治组织,对人民的矛盾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制定成调解书后,具有合同的效力。被调解人签收调解书后又返回的,视为违反合同。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诉。 行政调解:是指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所做的调解。如劳动调解委员会。部分行政调解是行政诉讼的前提。医疗事故索赔。 司法调解:法院在司法过程中进行的调解,一般是可以调解也可以不调解,但离婚案件必须调解。司法调解后,双方达成并签收的调解书具有司法文书的法律效力,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