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149、病员及其亲属对医疗事故技术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你可以到法院申请执行.去给仲裁的地方 我说,您能得好多算好多吧,缝合不好,感染只能是他技术不好,不属于医疗事故 患者信息:女42岁河南南阳 我姨妈在医院做腰椎间盘的手术,术后两个多月一直全部没抗富好,刚开始是切口处一直没痊愈,往外流水,主刀医生说过一段多俯卧休息便好了,可后来一直全部说这样,并且还引起头疼。后来主刀医生说再做一次手术,因不敢再相信原医院的水平无奈又换了一家医院做了第二次手术。医生说是第一次手术缝合不好造成的,头疼也是由于脑中向脊柱渗水造成的。听听医疗。第二次手术费用5000多,还不含营养费、瞅护费和交通费。 我姨妈术后康复后给原医院和医生打电话要求赔偿,可对方只愿意给1500元。而我姨妈既受了罪又花了钱,便想至少也得给2000元,学习http://www.5law.cn。于是对方一直推拖。 请问,像我姨妈的这种情况应该咋样走法律程序? 您能采取三种途径,在北京是这样,河南的情况可能会略有不同。 1、和医院协商 2、和卫生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3、预备好证据,进行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