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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最高法:探索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审理新思路

时间:2012-02-10 09:23来源:花亭老人 作者:二纬 中国法律网
医疗损害赔偿因果关系之研究,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构成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必备要件之一,也是确定其责任归属的客观基础。由于医疗行为具有高度专业性、复杂性及裁量性的特点,使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的因果关系具有其特殊性。 首先,关于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的事实因果关系。

高邮司法确认医疗损害赔偿协议,近日,荣县法院新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荣县东佳镇卫生院与东佳镇兰家村卫生室共同赔付因医疗事故失去孩子的杨某某各项损失元。 据悉,去年6月,东佳镇人杨某某之子小杨上厕所时不慎摔伤头部,于当年6月28日到荣县东佳镇兰家村卫生室治疗,因治疗无效,

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不是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必经,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以来,该规则已深入人心。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第三次审议侵权责任法草案时删除了原来公布的举证倒置的条款,媒体对此作了相关报道,并引发了讨论,

最高法:探索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审理新思路,(通讯员 何寿青 戚新民)日前,高邮法院三垛法庭根据司法确认新规定确认一起医疗损害赔偿协议。医疗。 6月29日,全某在高邮市某镇卫生院自然分娩,新生儿出生后,重度紫疳,经抢救无效死亡。全某及其丈夫认为医方在分娩过程及新生儿救治过程中存在过错,双方发生争执。后双方在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调解,

灵武法院解决一医疗损害赔偿案,如何确定医疗损害赔偿范围是处理医疗侵权案件的重要问题,也是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在司法实践中,医方常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主张限额赔偿,患方则依据《侵权责任法》主张全额赔偿,那么医疗侵权责任究竟应该适用那种赔偿模式?如何平衡当事人利益和社会效益?

琼山法院审结一起医疗损害赔偿案,杭州6月23日电(记者裘立华、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23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积极探索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的新思路。 据了解,针对医疗案件鉴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正在与卫生部、司法部联合启动医疗损害鉴定规范化工作。奚晓明要求,各级法院也要加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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