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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关介入打医患纠纷"预防针"

时间:2012-02-14 02:42来源:东方翡翠 作者:曼珠沙华 中国法律网
近日,南京市石城公证处成功办理一起活体肾移植协议书公证,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效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据记者了解,时下医患关系紧张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双方缺乏有效沟通。看着医疗。作为独立公正的第三方,由公证处在医疗纠纷发生前预先办理医疗协议公证,使双方相互看到对方的诚意,你知道鉴定标准。缓解医患关系,预防医患纠纷,确保手术的顺利进行,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安心治病救人提供法律保障。石城公证处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医疗协议公证是指为明确医患双方的风险与责任,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法律行为、事件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道德与法制。该人士表示,医疗协议公证一方面可以有效保护患者和医生的合法权益,通过公证的方式明确医方履行告知义务和患方知情同意等内容;另一方面可以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实行医疗协议公证,可以以法定的程序规范并明确患者亲属对治疗措施的真实意愿,并以法定形式把治疗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再次向患者及其亲属交待清楚,在患者亲属完全自愿认可的前提下,在《医疗协议公证书》上签名。这个过程让他们在充分行使知情权的情况下慎重考虑和选择,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意外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一旦意外发生,患者和家属容易调整心理状态、接受现实。

资料来源: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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