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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观点很明确:刘医生不应当负刑事责任!请相关司法人员和律师

时间:2012-02-15 14:51来源:爱西柚 作者:会员81249666 中国法律网
目前,多数人都在关注"死因鉴定"这个方面,你我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应当知道,这属于犯罪构成里"客观要件"。

但个人认为,这个要件如何暂且不说,从现有案情来看,刘医生的行为是达不到本罪的"主观要件"的要求的,明显不属于"应当预见,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心理态度。

当然,这里关键是"应当"二字,这就涉及到医疗专业知识、常识和诊疗常规。这个你们自己可以去了解,难度不大(相对于一个法律专业人员的素质而言)。

既然是专业人士交流,就说这么多了。



另,依据现有法律规定,刘医生没有理由不取保候审的。



我想通过这个案子,看看桂林基层法院法官的业务水平如何?



关注中,。



另,假如法院判决罪名不成立,死者"家属"是否也敢去挟持当事法官?

呵呵

不过,话说回来,本来就不应当到法院这一关的。检察官总该有一定的功底,并且现在网络这么发达。



关注中,。

木奉木奉米唐发表于2012-2-1420:05

谢谢顶贴!

但似乎刘医生的家属或亲朋好友及桂林广大医务人员更应当感谢我。



咦!怎么没人出来说我的水军呢?

有点失望

呵呵



刚才,知情人说检察院已经批捕了。

呵呵~~



我发帖的目的是让大家一起思考为什么当今医患关系如此紧张?医生自身难保,还会安心看病?死者家属挟尸要钱,记者又偏向死者方,更助长死者方闹事的勇气!而政府没有作为,更助纣为虐!为什么?



我发帖的目的是让大家一起思考为什么当今医患关系如此紧张?医生自身难保,还会安心看病?死者家属挟尸要钱.

西部牛仔22发表于2012-2-1420:30

个人认为,如果法院判决刘医生罪名成立,造成的负面影响将是难以估量的。

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对于医疗。极易引起连锁反应。



刘医生年纪大了建议家属去办取保候审。



更具体详细的理由,我想等一审判决出来后再说。

现在似乎没必要,这也是尊重法院和法官的体现。

对方通过关系硬关刘医生,不给取保候审!对方家属有一个特种兵,有后台那种



象山区公安局部原来是不想关刘医生的,是上面压下来的



对方通过关系硬关刘医生,不给取保候审!对方家属有一个特种兵,有后台那种

西部牛仔22发表于2012-2-1420:50

哦!

真如你所说,我也不觉得意外。

象山区公安局部原来是不想关刘医生的,是上面压下来的

西部牛仔22发表于2012-2-1420:52

其实公安部门有不少人才的

特别是一些近年来公开招考的新警察

其法律素养可能比很多检察官和法官还高不少。

这种情况其它地方不少见。



我一草民认为他有罪,在追求最大经济利益时,忘记了风险,此事件一出给桂林很多一心想靠开此店的发财的人一大台阶。不管懂不懂都想开个药店啊,诊所啊,或我有钱或关系啊去哪个店占个股啊,药剂师,挂资医师挂的到处都是,有的还名目张胆的登报转让挂靠。想钱没错,但你是什么行业啊。本来要十分精神上班你却带八分来。



我一草民认为他有罪,在追求最大经济利益时,忘记了风险,此事件一出给桂林很多一心想靠开此店的发财的人一.

扛着锄头到桂林发表于2012-2-1421:22

谢谢顶贴!

因为司法专业性很强

一时半会我也给你解释不清,望理解!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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