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运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保护医患双,
一、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条例》关于医疗事故的定义中,四级医疗事故被定义为“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并且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
107 医疗事故发生后该如何处理, ·明确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解决途径; ·扩大医疗事故的内涵,调整了事故等级; ·将行政处理与专业技术鉴定严格区分;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确定医疗事故民事赔偿的具体数额; ·加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责任,赋予患者更多的权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同时更加明确定义了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没有选择的余地,它不能用常规的观点理解伤害的结果,对医疗事故的判定有关专家都不敢轻易表态,更何况外行岂能妄下结论 不属于医疗事故纠纷的几种情况, 自定义HTML载入中 锘俊 《 橙ナ篮螅 攵脊 簿侄 志纸槿氲鞑椤?br /> 2007年2月23日,公安机关对死者进行了法医尸检。事故赔偿标准 。记者发现,尸检报告的核心部分“死因结论”和“结论依据”皆为空白,且没有公安局印章。 “尸检报告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侵权案件的思考 (, com未经准许不准转载 不属于医疗事故纠纷的几种情况 发生医疗纠纷产生医疗损害后,并非都是医疗事故,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医疗事故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不可抗力在民法学上定义为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 [原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债权责任法的冲突, 发生医疗事故,作为患者或其家属都是很痛苦的。由于医疗事故的严重性,会给患者或其家属造成巨大的痛苦及精神压力,当患患者或其家属面对医疗事故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 首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有严格的定义,它是指医疗机 医疗事故鉴定,谁说了算, 内容: 近6年妇科医疗事故的原因与专家解析 妇科医疗事故防范对策 关于患者知情同意权(选择权) 关于误诊与医疗事故 医有经济困难的病人 关于误诊与医疗事故 误诊的定义:目前无统一的定义。总体误诊率在27.84% 。误诊是引起医疗纠纷和事 [转载]医疗事故鉴定可信吗 是不是“老子鉴, 臧焰认为,《侵权责任法》以“医疗损害”一词涵盖了“医疗事故”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对“司法鉴定”的定义,医学会受法院委托所做的鉴定,是符合鉴定人 [转载]妇科医疗事故防范, 根据以上关于医疗事故的定义,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主体: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必须要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医务人员正常履行职务的医疗活动过程中,属过失范畴); 3.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 4.违法、违规行 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概念, 医疗方的医疗过失与患者左输卵管切除以致功能丧失无因果关系,但是符合四级医疗事故的定义。鉴于上述分析认定,按照《医只有医学会才具备鉴定医疗事故的资质和能力,这是由于医疗的高度专业性和复杂性所决定的。而患者认为,该鉴定是由于存在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