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11月因伤致虎口肌腱断裂,随后立即入院手术治疗,现在左手腕无法正常抬起,无知觉,经鉴定为医疗事故七级伤残,{经调查该主治医师无医疗资质,属非法行医}请问律师,该案的民事伤残赔偿怎样计算,因该是多少?附:精神赔偿费怎样计算?因该是多少?本人现年33岁男性 盼复!谢谢!急!!!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听说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yiliao/2012/0203/133194.html。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具体的赔偿数额等于你居住地上一年度的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20乘以70%加各种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精神损害是不赔偿的。在我们伟大的祖国里面精神是无价的,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也就不能受到赔偿。说多了会被跨省,你懂的~~~ 祝顺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