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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重伤害鉴定标准

时间:2012-03-06 18:17来源:熊猫 作者:小雪儿 中国法律网
眼不重伤害鉴定标准
很多啊。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一侧眼球摘除者——这几种情形,就属于5级伤残。
第三章 容貌毁损   第九条 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3],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条 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脸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脸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五章 丧失视觉   第十九条 各种损伤致使视觉丧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损伤后,一眼盲;   (二)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糖尿病最新中医疗法。   第二十条 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致使视野缺损(视野半径小于10度)。
第十九条 各种损伤致使视觉丧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其实医疗事故的构成 。   (一)损伤后,一眼盲;   (二)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   第二十条 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致使视野缺损(视野半径小于10度)。 第二十一条 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是指丧失听觉,视觉之外的其他器官的功能或者功能严重障碍。条文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二条 眼损伤或颅脑损伤后引起不能恢复的复视,相比看糖尿病如何食疗。影响工作和生活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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