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复吸毒者,今年4月27日尿检后被送戒毒所进行强行戒毒.5月13日因感冒由戒毒所指定医生治疗,经医生皮试后注射一针,注射后出门感觉大脑发麻,尚未来得及反应过来就失去了知觉,直挺挺的倒下,糟糕的是脸部正倒在一个残缺的花台上,左眼上下眼筋断裂,眼球破裂,左眼永远失明.请问对此医疗及赔偿有哪些相关法律?吸毒人员在戒毒所的生活标准每月500元是由家庭承担还是政府承担?戒毒所里的水电费是在吸毒人员每月生活费中支付还是国家承担?急急急 吸毒人员在戒毒所的生活费用是自理的,我不知道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yiliao/2012/0211/150427.html。不由政府提供。 水电费用是政府的,由国家负担。 至于您的朋友发生的事情,应该属于医疗事故,因为戒毒所虽然是强制机关,但是从其性质上来说,应该也是医疗机构。所以应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可以参照有关规定申诉。 我给你一个连接,你可以查找相关内容,这里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规定》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等规定。 去找律师 1 你的朋友属于医疗事故,主要责任由医院承担。(国家有医疗事故赔偿 法) 2 吸毒人员在戒毒所的生活费由自己承担。 3 戒毒者的水电费由政府承担。 你这种情况戒毒所当然会有一定的责任,因为他们触犯了法条法规,你可以像法院上诉的。详情你请问有关法律人员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