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拒签”事件与医疗事故责任的现实法律,
上述问题表面上均源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实质问题是医患之间的激烈冲突、医疗事故责任的法律评判与定性、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等诸多现实法律问题。 关键词:手术签字 医院救治 医疗事故 法律责任 “拒签”事件由来之一 : 在某医院,
论医疗事故中的民事责任与赔偿, 在医疗纠纷频发的当下,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法》)似乎带来了一丝曙光。同时,一直备受诟病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再次站在生死路口。那么,《侵权法》和备受争议的《条例》相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 但是,在处理具体的医疗事故中,我们应从下列几个方面把握其责任性质和处理规则。 ( 一 ) 、关于医疗事故的责任性质与责任竞合 由于医疗活动本身的特殊性,国内外民法立法、判例与学说对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性质众说纷纭,或为侵权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债权责任法的冲突与解,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医疗用品 。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 乌鲁木齐男科,记北京宣武医院严重不负责任, 一、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条例》关于医疗事故的定义中,四级医疗事故被定义为“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并且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相比看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参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审理医疗纠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但2002年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其中规定了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按照条例第49条的规定,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须以构成医疗事故为责任成立要件,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鉴于医 河南:医疗事故鉴定人员“舞弊”可开除, 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分将创立医疗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查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鉴定组织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律师介绍: 河某隆规定,在被认定为一级至三级的医疗事故中,如果医疗机构负主要责任或因该事 研究:论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 对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构成医疗事故但认定承担部分责任的,法官可以依照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对医疗过错作出识别和判断,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全部不予采信或部分采信。这就是司法认知原理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的应用⑻。看着民事上诉状的格式。 《医疗事故处理条 医疗事故判定的潜规则,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对医疗事故责任概念的界定医疗事故,按照国务院1987年6月29日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技术事故,则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2) 按照学者对医疗事故的界定,医疗事故不仅包括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