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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医疗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

时间:2012-03-08 13:19来源:lishan 作者:温飞雄 中国法律网
山东省立医院败诉的一个医疗损害赔偿案,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损害赔偿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但由于医疗机构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掌握相关的证据材料,具有较强的证据能力,患者则处于弱势地位。为平衡医患双方利益,该法第58条在列举的三种情况下,推定医务人员有过错:一是违

【转】 山东德州医疗损害朱玉中国法律师--早产,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涉及到专业的医学问题,由于法官难以对这些问题从专业角度进行判断,因此法院通常要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相关的医疗技术鉴定。目前,有关医疗技术的鉴定有两类,分别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两者的目的和作用是有很

医疗损害赔偿案“二元化”争辩与适用 (用个, 说明如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行为就没有过错,医疗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对患方的申请将不予准许。 我院在审判实践中,对“二元论”中不属于医疗事故是否继续认定构成人身损害的法律关系采取了否定的态度。我们认为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如果理解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及鉴定问题, 因而,笔者认为凡因医疗损害赔偿案起诉到法院需要鉴定的,就应依法委托按<关于司法鉴定的决定>设立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鉴定.医学会可以进行的医疗事故鉴定一般只应仅定在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中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 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二) (2011-10-24 16:, 本案是一起医疗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4 条第 8 项规定:"因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有四个方面特征:有医疗损害的事实;医疗行为违法;医疗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

[转载]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几个问题的法律, 原告高秋兰与被告山东省立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2008年4月11日诉至本院,本院受理后,原告高秋兰死亡,高秋兰之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原创]对医疗损害赔偿过错推定及鉴定问题的, 故此类案件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不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在法律适用上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关于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若干问题的探析, 本文仅就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的含义、责任性质、法律适用及鉴定等问题,浅谈思考,以求对审判实践有所指导和帮助。 一、健康及财产等民事权益,并造成了损害事实,即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此类纠纷既包括医疗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也包括医疗事故之

山东: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的有关问题, 医疗鉴定 四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但确认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不足、不当或过失,如人民法院认定上述过错与医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的,可直接判决医疗机构承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患方如何选择鉴定机构, 因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是科学的。 4、关于在医疗产品损害赔偿案件中,由于使用什么药物和医疗器具,是由医疗机构决定的,患者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患者对医疗产品生产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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