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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 ,注重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时间:2012-03-08 13:27来源:蓝调公关人 作者:筱仙儿 中国法律网
试论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模式中的调解制度, “行政案件可以调解,‘大修稿’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行政案件进行调解’,‘调解应当制作调解书’”①。但目前,在行政诉讼中以调解方式结案仍是一种大胆的尝试。 一、行政调解问题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我国三大诉讼法之一,它

行政法, ②如 一审遗漏的是赔偿请求,二审认为应当赔偿的,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就赔偿部分发回重审(二审认为不应当赔偿的,应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 ③如 二审当事人新提赔偿请求,则也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单独的行政赔偿诉讼

宅基地纠纷处理原则及调解,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巩固和强化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形成调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共同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听听http://www.5law.cn。 要

律师代理患方进行医患纠纷案件调解, (十八)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按照“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的要求,调整市政府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行政调解组织机构。糖尿病饮食疗法。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明确行政调解

石家庄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不适用调解等原则,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都适用。行政复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 (一) 律师代理患方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中调解技巧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决医患纠纷的途径有三种,即自行协商、行政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主持下)、诉讼。因为历史的原因,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医疗机构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行政调解一直受

行政法法专题四, 行政调解行为虽然也是有行政争议的行政活动的方式。行政调解行为虽然也是有行政机关的活动,但是却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行政调解所遵循的是“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若对调解协议不满意的,也不能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而应将原始的民

行政法相关, 行政调解由具有相关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的工作人员主持。 第一百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收到行政调解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意调解的,应当受理并组织调解。 不符合条件或者一方不同意调解的,不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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