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孩搬走公司电脑“抵账”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user3 时间:2011-03-01昨天,某贸易公司办公室的一张办公桌上,空空的,原来这儿摆放的那台电脑已经失踪两天了。这一切都缘于一起辞退事件:由于没有给辞退员工及时结清工资,刚被辞退的公司内勤小敏(化名)前两天搬走了电脑。 突遭辞退,工资没结清,搬走了公司电脑 从石家庄某贸易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张先生的叙述中,我们可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5月9日14时多,想知道车辆转让合同范本。由于一些原因,公司突然辞退了半月前应聘到公司做内勤的小敏和晓月(化名)。当时,小敏向在外边办事的张先生提出,由于自己急需用钱,希望公司给她结清工资,并提出让张先生回公司处理此事。张先生以在外边办事为由,在电话中没有答应这一要求,并对小敏说,按照公司制度,小敏的工资应该在6月中旬结算。 三个多小时后,张先生回到公司,发现办公桌上的一台电脑和上网用的“猫”不见了,小敏也不知去向。“怎么回事?”摸不清头脑的张先生急忙询问还没有离开的晓月,原来这些东西都被小敏带走了。张先生从小敏那还得到了电脑已被卖掉的消息。随即,张先生向派出所报了案。 向记者提起这事时,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晓月还心有余悸。当天16时多,晓月发现电脑没了,当时她就有些慌,赶紧通过电话询问已经离开的小敏,才得知电脑被小敏搬走了。晓月说,当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小敏这样做不对!老板没有结算工资,并没有说不给工资,这样贸然搬走电脑,本来有理的人就变得没理了!” 昨天上午10时左右,当记者拨通小敏的电话,她对搬走电脑一事没有否认,但感觉有点委屈:“我现在生活很困难,急需用钱,他们却不给我工资!我能怎么办?”据小敏讲,按照公司制度,试用期间,她每月的工资是600元。她在该公司工作了近半月,公司应支付她近300元钱。虽然工资数额不多,可是对于她这种独自在外闯荡的女孩来说,特别重要。 律师说:双方都有不妥之处 就此,记者请教了律师事务所郭清宇律师,她说,在这件事情上,公司和小敏的做法都有不妥之处。首先,公司辞退员工时,虽然规定六月中旬结清工资,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及时结清员工工资。小敏的做法就更不妥了,公司不给工资是公司的不对,你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要工资。可是,一旦你搬走公司的电脑,就有可能触犯刑律。现在,由于工资引起的矛盾纠纷较多,建议大家在遇到这类问题时,都理智一些。在这件事情上,应劝说双方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记者协调: 公司支付工资 小敏送回电脑 律师的话,让人的心情很沉重,记者决定为双方进行调解。“小姑娘毕竟才23岁,还很年轻。我们又同事一场,我不希望因为这件事情,让她的人生增添一个污点。”张先生的态度很明了,他承认在处理工资结清这件事上确实有一些不妥,并答应给小敏及时结清工资。他也希望这件事能通过双方协调解决,希望小敏把电脑送回。 经过数次和小敏交流,小敏终于给了记者一个明确的答复:她想办法找回电脑,只要公司结清工资,她同意马上返还电脑。 点评律师 免费咨询 简介:现担任全省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刑事、经济等重大疑难案件的诉讼;并擅长介入重大项目谈判。 1、担任河北省重点企业石家庄卷烟厂常年法律顾问; 2、担任石家庄新燕春集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3、《燕赵晚报》大周刊“说法”版法律顾问; 4、担任河北最大体育彩票纠纷案代理律师。 5、...[]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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